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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
辽宁《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正式实施 填补医养结合标准体系空白
出处:安宁医院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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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医养结合地方标准——《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实施,并于2020年10月30日起开始实施。

沈阳市卫健委医养结合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徐卫华介绍,医养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医养结合也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国家到地方都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制约了医养结合工作的推进和发展。

为破解医养结合的发展难题,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沈阳市安宁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向辽宁省科技厅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医养结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沈阳样本的研究》。在课题组主要成员徐卫华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医养结合专业领域专家完成了辽宁省地方标准《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定,并通过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定,并于2020年10月30日起开始实施。

《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要求、医养结合服务内容与要求、其他要求、服务质量控制7个章节。

《规范》厘清了医养结合的重要概念,明晰了医养结合服务内容,解决了“医养结合服务的对象,医养结合服务的场景,医养结合服务的基本内容,医养结合服务的提供者”四个关键问题,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和个人有标准可遵循,对于规范辽宁省医养结合服务,引领医养结合服务向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填补了医养结合标准体系的一项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