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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宁医院《精神科护理服务基本规范》地方标准获准立项
出处:安宁医院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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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宁医院《精神科护理服务基本规范》地方标准获准立项


近日,由沈阳市安宁医院牵头申请的《精神科护理服务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立项编号为2025124。这是沈阳市安宁医院作为辽宁省医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在地,2025年9月《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后在区域精神心理卫生规范体系建设中的又一标志性成果。标志着辽宁省精神科护理服务规范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不仅为精神科护理服务提供了统一的基准框架,更从制度层面推动了精神疾病照护向科学化、标准化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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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宁医院作为辽宁省精神卫生领域的骨干单位,始终以提升精神科患者护理服务品质为重要使命。面对当前精神卫生服务需求激增、护理服务标准不统一的现实挑战,医院积极承担起标准化建设的引领责任。本次牵头起草地方标准,旨在构建一套科学、统一、可操作的精神科护理服务规范体系,推动护理服务从经验型向标准型转变,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人性化的服务保障。

本次《规范》的制定,能够系统解决当前精神专科医院存在的护理标准不统一、质量监督薄弱、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等突出问题。通过明确服务流程、规范技术操作、健全质量评价机制,有望显著降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提升服务的专业性与安全性。实施标准化护理,不仅能改善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质量,助力其社会功能恢复、减轻家庭与社会负担,也将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沈阳市安宁医院积极响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耕于精神心理专业领域,在精神障碍患者的照护和康复上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医院护理团队持续开展精神科专科护理的科研探索与理论创新,在护理质量控制、专科技能提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了系统化管理模式,为本次标准制定奠定了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实践依据。

《规范》的制定,将促进全省精神科护理服务实现规范化、同质化发展,并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该标准也将助推精神科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为精神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沈阳市安宁医院将严格遵循地方标准制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医院将以此次标准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精神科护理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我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郭京京

编辑:郭京京 赵静华

校对:温雨佳

初审:温雨佳

审核:高德江